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优化社会管理,改善公共服务,推动全区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营商环境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需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20名,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共计20名,其中优化营商环境指挥中心帮办代办员10名,企业投诉中心6名,法律咨询专区4名。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事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工作;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2.报名时间:9月11日—12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周口市淮阳区优化营商环境指挥中心(周口市淮阳区工业二路与仪凤路交叉口西南80米)
⑴《周口市淮阳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5.报名时所提供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优化营商环境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为7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敬业奉献精神等基本素质。
根据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达不到招聘比例要求,以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作为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已面试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方面。考察工作由周口市淮阳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阳区人才就业服务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此次聘用人员为编制外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1800元(不缴纳相关保险),试用期满后专科毕业生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2100元/月,研究生2200元/月。辅助岗位人员在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保障,周口市淮阳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
聘用人员到岗后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考核,一年续签一次劳动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淮阳区人才就业服务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信息发布平台,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周口市淮阳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4.本次招聘政策由周口市淮阳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周口市淮阳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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